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经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人事处审核,现将我院具备认定或申报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并在人事处公告栏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从2012年9月15日上午8:30至22日下午5:30。若对所列教师上报材料评审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时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并要有具体事实。匿名举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院受理部门: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20)82666161
附件1:2012年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推荐到广东省教育厅评审名单
附件2:2012年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认定初级名单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人事处
二○一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