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院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规范教师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和生活行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人﹝2018﹞17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正式聘用的专兼职教师,包括校内兼课教师及学院外聘的兼职兼课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