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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5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委人才办《关于印发<第八批“广东特支计划”组织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批“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申报“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揭榜挂帅”制项目(职业教育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形式和榜单设置

本次“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采取“揭榜挂帅”形式进行,项目主要聚焦教育、教学领域亟待解决的难题。

成功揭榜的项目将列入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一般实施周期为3年。项目成果鉴定为合格的,授予揭榜项目负责人“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称号。揭榜对象应对成果开展持续性的应用推广。

二、申报资格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揭榜的项目负责人需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的各级各类优秀教师可申报本项目。

(二)来粤时间要求。申报揭榜对象须于2023年1月1日前在粤全职工作,入选后须继续全职在粤工作3年以上。

(三)应具有相关 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 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 180 学时/学年

三、推荐指标

按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我校推荐限额为1项。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次申报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学院须对项目申报负责人及成员情况、申报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把关。

(二)学校评选。学校通过对项目申报负责人资格审查、会议评审、公示等环节,确定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名单。

(三)学校推荐。学校评选产生的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将向省教育厅推荐,其推荐材料将按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提交,提交要求另行通知。

五、工作安排

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请尽快联系人事与质量部廖丽丽老师,并与2025年1月2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人事与质量部

联系人:廖丽丽;联系电话:15989181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