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院《管理人员选拔暂行办法》(华商职人[2010]第11号)文,根据学生处奖助贷工作的需要,现将奖助贷中心负责人(副科职)竞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对象与条件
(一)竞聘对象:在学院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教职人员。
(二)竞聘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位;
2、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3、2012-2013学年考核评为称职及以上等级,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
二、竞聘报名
符合上述竞聘条件的教职人员,请于6月17日前填报岗位竞聘审批表及竞聘自述暨岗位工作思路与规划(约2000字),递交到人事处。
三、竞聘流程
资格审核与考察—面试与工作思路展示及工作规划阐述—竞聘工作小组评论—候选名单公示--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发文聘任。
人事处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