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经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人事处审核,现将我院具备认定或申报高等职业
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并在人事处公告栏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从2014年9月
21日至27日。若对所列教师上报材料评审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时必须
签署真实姓名并要有具体事实。匿名举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院受理部门: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20)82666161
附件1:2014年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认定中级、初级名单
附件2:2014年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推荐到广东省教育厅评审名单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人事处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