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3]196号)文件要求,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推荐的流程,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参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业绩评价。
现对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3年11月27日8:30至2013年12月01日下午5:30至。公示期间若对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学校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名单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