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条件和程序,有序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审查,符合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共46人,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0月21日上午8:30至2021年10月29日下午5:30止。若对下列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校受理部门:人事处
联 系 人:黄金荣
联系电话:(020)82668900
附: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通过人员名单(共46人)
(排名不分先后)
赖柳、刘思蕴、尹丽、苏航、汤春梅、王喆、刘洋、焦勐、杨唐清、黄梦莹、彭蓝君、李汉周、曾斌、尹柯、王媛、董梦妍、杨利杰、林淡芸、罗旆玮、曹亮启、彭苑霞、周丹、刘布丁、周贤娴、陈志明、胡珈源、黄采芬、聂彦、郭映枚、曾瑶、林炯智、董学乾、代欣欣、苏丽华、谢时聪、李敏、梁伟涛、李影、巫军、张育杰 陈道印、胡婷、陆颂规、潘璞玲、曾瑞、曹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