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华商职发〔2024〕3号),经各教学单位推荐、学校同意,拟聘任学校教学兼职督导共30人(具体名单附后),其中广州校区18人、江门校区12人,聘期为1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6日-10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书面向人事与质量部反映,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人事与质量部
联 系 人:黄治恒老师
联系电话:020-82666161
联系地址:广州校区博学楼 A106 西;
江门校区行政楼702办公室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2026年10月26日